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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艳玲致郑州市中原区代区长李晓雷先生的一封紧急公开信

时间:2019-04-15 13:08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4,373 views 我要评论 字号: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你我素昧平生,之所以向您致信陈情,理据有二:

一、我属您治下的中原区须水办事处丁庄村村民,您主持中原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承担全面之责任和义务;二、您现在虽为代区长,但依据我国的政治惯例,不出意料的话,您将很快地、顺利地成为区长(这同时也是我所祝愿的),即将面对国徽、手触宪法,神圣而庄严地宣誓。而我恰是行使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陈情权、监督权、言论自由权之举,我们透过宪法对话,各安其位,各得其所。

谢艳玲公开信-1

2015年,我在丁庄村一组(化工路和西四环交叉口西一公里路南)建设自己的唯一住宅,该住宅与本村谢红伟的房屋结构一体、地基一体。自2019年3月15日以来,须水办事处派其工作人员、丁庄村包村干部孟建民(系工会主席)负责该区域的房屋拆除工作。

自本月10日至13日,连续四日,须水办事处在未经安全评估、未采取防尘、防噪及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连续派拆迁人员拟进入谢红伟房屋实施拆房。我虽然不是谢红伟房屋的权利人,但拆其房屋会对我房屋内的居住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4月11日,我向办事处孟建民反映:我绝不是不同意拆房,而是请求在完成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明确告知我方拆房方案、方法和步骤的情况下拆房,孟建民不予理睬,称系个人(谢红伟)拆房,与办事处无关。

我在4月10日上午即拨打110报警,须水分局须水派出所的治安民警处警称:经该分局执法执纪室负责人马军研究后,认为系办事处(政府)行为,所以你方要跟办事处协商,此事不归公安管辖。

4月10日下午,在执业律师见证、陪同下,我亲赴郑州市公安局须水分局执法执纪室,该室负责人马军竟然称不知道这件事。后经交涉,该分局治安大队的一名中队长李涵(音)答应下周派员调查。

昨日(13日)上午9时,须水办事处工作人员马海萍(音)出现在丁庄一组拆房现场,我向其反映情况,其称“跟办事处没关系”,疾步离去;再问:“既然没关系,那你为什么在这儿”?答“巡查、巡查”。

办事处称是个人行为,地方公安称是政府行为,两个政府机关均不履职或怠于履职,拆房人员的嚣张气焰便直插云霄!昨日两名不明身份人员带领众多拆迁人员和着保安制服人员,四次进入冲入现场拟拆房。因警情重大,特警人员昨日处警三次(上午二次,下午一次),先后三次依法制止其行为。令人愤怒的是,郑州公安特警于昨日上午9点多第一次处警时即告知现场拆迁负责人,我方要求理由正当,你方“回去向办事处汇报,协调好以后再拆”——其竟然在特警人员走后又反复冲入两次!

谢艳玲公开信-2

郑州公安特警现场制止拆迁队负责人员并告诫其要守法

2016年6月-8月,在无征地公告、未履行征收法定程序,丁庄村实施了整村拆迁,全村居民离散租房生活,马上就满三年了。安置区项目迟迟无进展,至今还是一个基坑!通过法定程序,我了解到,丁庄村一组区域,至今没有任何单位申请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令人费解的是,拆了近三年了,到现在还没人用这块地!

谢艳玲公开信-3

郑州市规划管理部门的《信息公开答复》

三年前违法,三年后依然还是违法,这难道就是必须接受、不得不接受的现实吗?

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章均要求国家公务员和党员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在您即将宣誓遵守和维护宪法的这一刻,我希望这封陈情信,能给您带来一些思考。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您不可惶让,您责任重大!

致谢!

                                                        谢艳玲

                                                        2019年4月14日

出处:微信公众号( 历史研究 )

今日丁庄村一组部分现状

谢艳玲公开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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