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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莘庄失地农民集访闵行区检察院维护诉权

时间:2017-05-24 22:45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4,042 views 我要评论 字号:

上海莘庄失地农民集访闵行区检察院维护诉权

 

2017年5月15日上午8点30分,39名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来到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 代表48位向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 催促区检察院监督闵行区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违法情况。

我们在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后,于2016年6月4日再次向闵行区法院起诉2015年起诉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法院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又违反立案登记制,至今既不立案又不出具裁定书。我们于2016年12月30日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向闵行区检察院提出民事诉讼(立案)监督申请,检察院至今也无回复。

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推荐黄尧年、乔纪花、王国明、朱振国、汪安明等为集访代表,姓朱的检察官. 姓黄的检察官负责接待。黄尧年代表询问区检察官:“是否收到48位起诉人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于2016年12月30日寄出的《民事诉讼(立案)监督申请书》? 将近半年了,区检察院至今沒有答复。”. 朱检察官接过邮寄凭证,表示查一下。过一会儿,他说:“收到了,已经转给有关方面。”

我们追问:“转给哪个部门?为什么沒有回复?”他说:“可能打电话答复过。”我们表示没有收到,要求区检察院按照宪法履职. 对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应该依法追究。 朱检察官表示“宪法没错,但要有实施细则。闵行检察院与闵行法院是平级的,如果没有裁定书、判决书我们是不好受理的。”他要求失地农民找一中院、髙院或三中院。他打比方说:“高院是爷爷,中院是父亲,区法院是儿子。儿子的事应该有父亲管,爷爷管。所从你们的亊找他们解决。”

我们表示:“我们巳经向一中院、上海高院每月反映. 现在法院违纪违法,法官庸政赖政,沒人管。所以向负有司法监督的检察院投诉控告。现在你们认为对法官的违法违纪无能力监管,你们相互踢皮球,我们只有到中央去控告了。”

最后,朱检察官表示:“检察院已经把你们反映的问题记录在案了,黄检察官已经把你们提供的材料中反映具体问题摘下来了,我们会向有关领导汇报,请你们回去吧。检察院与法院分工不同,你们立案遇到的问题确实不是我们能解决的。”

法律规定检察院有权监督法院的违法问题,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和受理条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违法情况,检察院发现后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但是,实际情况中,检察院都不愿监督同级法院,他们认为法院不把它们的监督当一回事,管了也无用。

上午9点30分结朿了集访,39位失地农民在检察院门口合影留念。我们继续依法抗争,捍卫法律,维护公民诉权。

上海莘庄失地农民

2017年5月16日

 

图、上海市莘庄失地农民集访闵行区检察院(5月15日)

20170515-39位莘庄失地农民集访闵行检察院_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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