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法院立案庭法官拒收诉状对抗新法
沈佩兰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3号立案受理窗口的法官金婧和自称是领导的15号窗口蒋宇娟拒收起诉当事人沈佩兰六件行政案件的起诉状,抵制《中央全面深化领导小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拒不执行《行政诉讼法》,对抗法律。
2015年5月22日早上8:34,我进入闵行法院立案庭拿到007号排号单,按窗口提示音来到3号立案受理窗口,向3号立案受理窗口的法官金婧递交了六件行政起诉状,起诉闵行区人民政府、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行政诉状。金婧随手拿起一件诉状,随便翻了翻扔回给我,随后提示我去15号窗口,我顺着她提示的方向,向15号窗口看了下,发现不是立案窗口。我对金婧说:我是来立案的,15号不是立案窗口。金婧回答:是领导接待。我说,我是来立案的要领导接待什么?金婧不再理睬我,无奈只能等待。
等待许久,15号窗口的蒋宇娟自称是领导,蒋拿起我的诉状也是翻了翻,看也没看就说:你对我们法官有意见,你去投诉好了,这案子不立案。说完把我诉状一扔扬长而去,一会儿叫来了好几个穿黑色衣服的黑保安,有男的,有女的,身上都佩戴棍棒之类的,把我围起来向我示威。我看了看他们,问:你们带枪了吗?开枪呀!最多被你们也开枪打死在这大厅里吧!后来蒋宇娟还指使那些保安拖我出去、打我,那几个保安扬言在外面要“做”了我。
2014年12月19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视频会议上强调:“对违法的行政行为,要理直气壮地撤销或确认违法、无效”、“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不立案或者故意拖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亲自参与重大行政案件的审理”。 周强还强调,要以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畅通行政案件立案渠道,依法保障群众诉权,绝不允许出现群众“求告无门”的现象。要彻底清理限制和剥夺当事人诉权的各种“土政策”,依法受理涉及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其他经济社会权利的各类行政案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不立案或者故意拖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15年5月1日实施新《行政诉讼法》短短几天还不到一个月,上海法院的某些领导人就漠视法律,形同虚设作假,肆无忌惮地抵制新法、反叛最高院,用权力干扰法律对抗中央!闵行区法院立案庭法官拒收当事人起诉状还要打人,有蒋宇娟类等这样的法官领导人在法院还会有公正?!蒋宇娟类等人违法乱纪应当依法追究,将依法严惩!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