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莘庄失地农民在法院第395天请愿
——马桥镇失地农民也加入请愿活动维护公民诉权
2013年11月18日上午10点,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一行47人转乘三部地铁来到上海市一中院请愿,今天失地农民已向地方法院请愿已达395次。
失地农民又一次填了单子来到5号窗口,一位带眼镜大约50多岁的中老年妇女法官接过了单子,很认真看了单子后说:邱贵荣等人来访到底多少人要签名。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代表47人、马桥镇失地农民代表18人,共计65人参与本次向法院的请愿活动,维护公民诉权,追讨被侵犯的土地权益。
该法官不愿告知姓什么,却告知莘庄工业区不该到一中院来立案。失地农民问没有姓名的女法官:莘庄工业区没有政府挂牌,莘庄工业区最基层政府是闵行区政府,所以莘庄工业区的违法征地责任人是闵行区政府,失地农民的行政起诉被告是闵行区政府。现在该不知姓名的法官却告知不该到一中院起诉,难道到闵行区法院起诉吗?有管辖权的一中院推卸责任。一个靠区政府养活的区法院能立案,敢立案吗?即使一中院裁定闵行区法院受理,它的判决能公正吗?失地农民严正指出:你一中院有不立案理由吗?为什么胆敢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有关不立案也要出裁定书的规定?
失地农民将最近关于上海高院党组贯彻中央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方针、明确把解决“立案难”的问题作为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依法保障群众诉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的报道给该法院看。可是,一中院的法官们对已向社会公布已经有二十天的决定竟然不知道。老百姓家喻户晓,法官们却不知道。是上海高院吹牛皮说大话,还是基层法院官僚主义或法院不务正业造成呢?我们不得而知。中央强调加强司法权威,基层法院却没有丝毫反映。
中央和高院的方针,决定是要基层来执行的,才能体现权威和法律的公平公正的实施。今天从不愿报出姓名的法官行为来看,一中院没有落实中央三中全会的精神和高院党组的决定,也体现了地方基层法院没有维护法律权威,转变作风,官僚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十分严重。我们不仅要问基层法院司法不作为,这些地方法院的党组在干什么?他们跟党中央一致,还是怀有二心?行为是最好的说明。
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