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扣玛、魏琴“寻衅滋事罪”案的一审判决书
上海维权人士王扣玛、魏勤的“寻衅滋事罪”一案于9月17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闸北区法院104法庭闭门审理。法官不顾事实与法律,当庭宣判:王扣玛二年半刑期,魏琴二年三个月刑期。王扣玛在黑监狱旁边祭拜母亲,魏琴参加王扣玛母亲及陈小明的祭奠活动,没有危害社会,应当无罪。王扣玛、魏琴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布王扣玛、魏琴“寻衅滋事罪”案的一审判决书,供公众评判。
知名维权人士冯正虎早在《中国司法的现状》一文揭露了制造冤假错案的原理,并指出:“冤假错案的判决书是绝对不可信的欺骗文书。你如果只看判决书,不了解事实与法律,不了解整个司法审判过程,还会被判决书的认定蒙骗。法院认定的事实与当事人认定的事实是不同的,它是以证据支持的事实,那么以虚假证据,还是以真实证据,以片面的证据,还是以完整的证据来构建一个案件事实,这是审判是否公正的关键。是否尊重法律,又是审判中的另一个关键。”(摘自http://www.fengzhenghu.net/?p=2001 )
附:王扣玛、魏琴“寻衅滋事罪”案的一审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