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法律,还我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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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在上海市人大接待室的发言

时间:2011-10-30 04:12 作者: 来源: 本站 浏览: 3,023 views 我要评论 字号:

[编者按] 2010年1月中旬上海189名市民联署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要求清除司法不作为的市民建议书,嗣后又派出市民代表上访市人大询问回复。自2011年4月11日起,固定每周一下午(除了节假日),冯正虎等数十名市民代表要求清除司法不作为恶习的公民,集体上访上海市人大、中共上海市委,请求人大、执政党履行督促法律实施的责任,捍卫法律,维护公民诉权,清除上海司法不作为的恶习。截止10月24日已是第26次集体上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14次集体上访中共上海市委。

2011年7月25日第15次集体上访上海市人大后,开始在网上公开每一次集体上访维护公民诉权的请愿行动。上海市民代表一次一次向人大、执政党转呈民意,同时也在向公众展现本届上海人大与中共上海市委的执政能力,法院司法不作为的违法问题如此明显简单,需要多久才能解决?公众拭目以待。市民的上访次数与当局的执政能力成反比,同类问题的上访次数越多表明当局的执政能力越低下。

现在公开冯正虎5月23日在上海市人大接待室的发言,当时他代表上访民众向人大信访接待员张先生阐述司法不作为的问题。

本文根据冯正虎与上海市人大信访接待员张先生的对话录音整理。

张先生:冯正虎是哪一位?

 冯正虎:是我。

先生:久闻大名。

 冯正虎:不,不。今天费老师(上海市人大信访办集访处负责人,以往都是他接待的)不在,我说随便哪一位接待。他们(其他四名进接待室的市民代表)是新来的,来听听我们怎么讲,以后是大家轮流来。这是我们给所有人大代表及一部分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的一封公开信(冯正虎向张先生提交一份资料),上海大多数的人大代表都已经收到了,包括一些检察官、法官和一些律师。因为我同费老师交往比较久,每次我们发出的材料后,都会交给他一份。

司法不作为确实是一个很大的共性问题,并且这个问题应该是人大解决的。现在人大对许多个案的问题是没办法解决的。我一直有这么个观点:人大信访办是忽悠人的,进门时需要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张判决书,但是上海人大一直对外声称是不管个案的。你说叫人家进来时拿一张判决书,肯定想要管个案,但是进来以后,又不管个案了,对吧?等于说,把能进来的人刷掉一大批,像我们这样的人,如果不拿出判决书,除非要跟他们(门卫保安人员)吵架,否则进不了人大信访办。我是很好的,跟他们(维护公民诉权的上访者)讲,一定要拿一张判决书给他(保安人员),进来后我们就郑重地提出人大需要关心的问题,人大本身就有对法律的执行负有监督的责任。

而且,对这个司法不作为,我们在一月份给人大的市民建议书里面就提出了三项请求:1. 归还公民诉权,彻底清除司法不作为的恶习;2. 保障法官的独立审判权,树立法官对宪法法律的敬畏感;3. 罢免二中院的院长。因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提出罢免他,根据我对47个当事人的调查,158个案子,尽管这些案子不相同,但都碰到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没有立案。这个没有立案不是普通人认为裁定后不予立案,这个还算给你诉权,它是既不立案也不裁定。问题就来了,这显然违反了我国的民事、行政诉讼法,这些诉讼法规定了很详细,必须在七天内要么立案,要么不立案给予裁定,这样才能保证我国公民的诉权。但是这些问题现在是比比皆是,也是法院最无赖的地方,是现在被揭露出来的事。如果你没有打过官司,根本体会不到这点,包括我们都是自己知道、碰到的,否则根本难以想象哪有这样的事会发生。

我跟法官很熟悉,他们也很反感这件事,其实有人在干扰司法,难道法官连这个都不知道吗?而且,这个(立案)要求并非难事,只要有原告、被告和事实存在,至于判决公正不公正,对与错,这是下一阶段的事,你不能把公民的诉权剥夺掉,就是被判死刑的人也有诉权啊,而我们这些良民竟然连诉权都没有。这个事情我跟法官,跟检察官也说:现在这个事情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其实这个事情在中国任何人都避免不了,或许明天就会碰到你。如果按个案来说,每个个案的特点不同,这个案子不公正,你没法攀比,说不定他这个案子会公正。但是程序的错误只要有一件发生,任何人都会碰到。所以说,这个不仅是关系到我们这些人,其实我们做这件事也是为了整体的老百姓,包括你法官自己,包括你人大代表自己,我们都会碰到这个问题。而且,监管这个问题确实是人大的职责。

刚才我提出调查的158个案子,其司法不作为的日子已达11万多天。这个东西(司法不作为)不作统计出来,你没办法它,你说我不立案,你跟谁都说不清。如果我是一个人跑到你这里,拿不出这些数据,也说不清楚。现在经过统计就是11万多天(司法不作为),而且二中院就达4万多天,你说一个法院4万多天开着不干事,这个法院还要它干嘛?你判错案不要紧,不公正也不要紧,但你不能既不立案也不裁定嘛。

司法不作为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据我调查,今天有那么多人上访,那么多人到北京,都与司法不作为有关,而且在很多老百姓心里已经对司法丧失了信心。我做这项工作很难,他们不相信司法,现在都喜欢上访,都喜欢吵,因为他们都认为打官司不可能,立案都办不到。某种意义上,我有时很累地把他们拉到司法途径上,要相信司法,因为司法确实能解决问题,程序这么简单,法律清楚地规定了该怎么做。所以,司法不作为确实对我们国家的稳定是一种很大的危害。如果我们的司法途径顺畅了,所有的人就会渐渐地行走在守法的道路上,国家就会稳定。

判错案不要紧,法律是有标准的,最后都可以纠错。最高人民法院沈副院长不是有一句话“法院是一个最讲道理的地方”,可现在我们的法院变成了一个最不讲道理的地方,居然跟百姓耍无赖。而且,现在法官也很窝囊,为什么?我对二中院做过一个调查,整整一个月我是天天跑到二中院,坐在二中院,写了每天的日记。我出的那本书(《我要立案》第1集)你们人大应该有的,我跟法官很熟,法官也很可怜,天天被人像孙子一样的骂,为什么?他理不直气不壮,他可以因一个案子的公正与否同你争执一番,但现在他无话可争(既不立案又不裁定)。你说我们法官的尊严到哪里去了?没有啦,只有窝囊和皮厚了,只能被百姓骂无赖。

 所以我每周一都来(人大信访办),周三我不来,避开这个日子,因为周三这里的人太多了,有关领导见我来,他太紧张了,我就不来了,避开了。周三在我家门口你会看到很多人(警察),我索性就不来了。为什么?法律在乎讲道理,不在乎人多。我现在每周一来,是形式大于内容。其实费老师也希望我们来,因为只有我们来了,你们才能向上面汇报,我们不来,他们无法向上汇报,问题的严重性可以通过我们每次的上访,向上面汇报。因为我知道,从今年开始人大常委会的作用开始加强了。为什么?按照吴邦国的讲法是我们的立法工作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了。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且现在民众对违法必究的呼声越来越高,人大常委会理应起作用,地方上的人大常委会的根本作用就是监督法院。地方上没有那么多的立法和法规的,所以我认为人大常委会真的应该多做点事,因为法官是你们管的,因为是你们任命的,属你们罢免的。你(人大)干嘛不对不作为的法官开两刀?人大要想树立自己的权威,就几个字:监督法院。把(不作为)法官干掉几个,由此显现人大的权威,否则大家还是认为人大不过是只橡皮图章。

从1月份至今,我们不断地前来询问。我都坚持在周一来,而且市民也来。今天他们(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说费老师不在。我说没有关系,谁接待都一样。其实,我们来的一些市民都可以经受一下,这就是走法律道路,看看怎么走,用不着在这里跟人大怎么怎么闹,不需要的。而且我们来这里,有时只不过是一种形式。今天我们又带了二份新的资料,最近(5月15日)我给八百多人大代表一人一份,包括各个法院。要让大家充分地认识这个问题,这个司法不作为的问题是一种新概念,过去没有这个概念的。过去只有行政不作为,中国的行政不作为某种意义上说问题可以解决,因为行政不作为有行政诉讼法对付它。而现在的司法不作为呢?因为司法(法院)是不可诉的,法官牵连到个人的事是可以诉的,这全靠人大去监督,靠检察院去监督。所以,司法不作为这个概念最近越来越响了,老百姓也越来越觉悟了。

上一年8月3日我提出这个问题,其实我最早提出的是2007年,全国人大很重视。2007年我有几篇文章(提及司法不作为),全国人大就此作了批示,批到你上海人大来了,我也专门到这里问过,是2008年8月几号。后来由于我受到(上海当局)各种打压,所以这个事也就没有做下去,(这期间)又有很多插曲。上一年8月3日我又开始提出这个问题,把所有的资料编册成书。因为我们讲话要有证据,有些领导是看不懂、听不懂,你说司法不作为有多少案例,什么不立案呢?现在有我的一本书编出来,才知道,有158个案例遇到一个共性问题:法官既不立案又不给予裁定。

最高法院有个规定:行政诉讼如果地方法院在七天内不予受理,你可以到中级法院去。很多市民都不知道,但知道也没有用,因为他(法官)连法律都不听,对司法解释还会听吗?跑到中院,法官说,我们肯定要下面法院立案。我问他,你叫下面法院立案吗?中院有三项选择:1.中院自己立案;2. 所在地法院立案;3. 其他管辖地法院立案。对中院而言,这些案件肯定是民告官的行政案件。最高法院的想法是很好的,保障公民诉权,如地方上(基层法院)得不到保障可以诉讼到上面。上面(中级法院)呢?肯定要叫下面(基层法院)办,但下面的法官也很坏,他怎么回答呢?我就遇到一个庭长,他对我说:冯老师,你讲得是对的,那你叫上面出裁定。他(基层法院的法官)料定上面不敢出裁定。好了,没书面的了。有的法官(中院的法官)还要狠,他说:法律上没写一定要书面的。我说法官啊,你骗人的毛病已到这样一种地步了,你对法律理解也真的快变成刁民了。任何法律上是没有写的(写明裁定书是书面的),因为这是一种常识问题,法律、法院都是讲规则的,规则的东西没有书面只是口头吗?你法学院毕业出来就是这么(对法律)辩解的吗?他(法官)不好意思了。我说:你骗老百姓,老百姓讲不出道道,就跟你吵,骂你,(法律)不是你这样理解的。

我们今天来这里反映问题,希望你转告费老师。

先生:我会向费老师汇报的。

冯正虎:我们希望人大尽快的做这件事情(清除上海司法不作为的恶习),这样的事在全国也是领先的。所以我们在市民建议书里面提到:上海是全国经济领先的地方,我们期望上海在法制建设上也是领先的。尽管我对上海批评很多,但我对上海还是期望很大。相对来说,上海改正一下,还是一个不错的地方。尽管我遭受上海当局打压得不得了,为了从国外回国,还得中央最后批示决定。但只要上海在这些问题上改变,还是很可爱的,而且这些问题不是不可改变,是完全可以改变的,让更多的市民走上司法(诉讼)之路,让人大代表发挥更大的作用。不是说6月1日人大代表下基层吗?发挥一下人大代表的作用,这个地区就会变好。其他地区我们暂且不管,上海这个地区应当先搞好,我们都是上海市民,都希望上海的法制健全,使上海市民有安全感。如果不这样,我们就不会感到安全,今天这个警察把你抓起来,明天那个警察把你管起来。他(警察)为什么敢这样?因为你没有可诉的地方。如果有可诉的地方,警察就不敢这么干。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就是2009年我被绑架非法拘禁41天。从北京绑架过来的,真的很恶劣,什么事也没有。私底下有人说:“冯老师,是因为他们害怕你,因为看到你走路时有几个访民在你旁边。”其实,我是带他们见律师。在北京这么热闹的地方,十几个人呼啦一下子扑过来,趴在我身上,把我的衣服也撕坏了,我说你们干嘛?回答竟是有领导要找你。把我绑上火车,几乎是一辆火车,我这么伟大? 绑回上海,到了上海四平路海军招待所,拘禁在一个标准客房里整整41天。

这期间没有一个领导出面,领导没有了,都逃避了。最后几天一个警察坐在我边上,垂头丧气地跟我说:“冯老师,我们也很累,如果哪位领导有另外一种说法,我们最轻的就是处分。”警察也知道这是非法拘禁,检察院24小时(非法拘禁24小时是检察院的立案标准)就够你获罪了。都有标准的,我们国家现在都是有标准的,如果像文化大革命时期没有标准倒好了,现在有标准出来了,你警察还在干这些事是很危险的,干这事的人都知道领导帮你的时候不说,就如一个小偷,你有关系不抓你,但你的受害者已报案了,以后不是照样要抓你吗?这个警察还说:“冯老师,你一直要立案,一直没有让你立案,如果当初法院和其它部门受理你的案子了,我们也不会干这种事,因为领导知道这是违法的,也就不会叫我们干这种事,我们也知道有这个标准,知道这是违法的,我们也不会这么干,因为这已经被一个权力机构定性过了,现在因为没有,所以我们也就这样干了。”

所以说,软弱的法律如不竖立起来,会让所有的人都变成了罪犯,让现在的警察、法官都会变成罪犯,这是很悲哀的事情。看上去一个很小的问题,其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们不希望所有的人都变成一个罪犯,包括访民最后揭竿而起,因为没有法律保障,感到只有拼命才能得到所要的权益,而另一批截访的人带几个人去抓他们(访民),都是非法的,这个社会很奇怪,国家机器在运转,法律也有,但与他们都不搭界的,这一帮群众(访民)与那一帮人(维稳人员,包括警察),其实也是群众,你搞我,我抓你,都是无法无天的。

所以,我说的这些,包括他们来,其实也就是一个诉求。我们想通过人大,也不断地到法院,希望通过对法院的不断压力,要法院明白,立案的问题是你法院的问题。我对我们的体制比较熟悉,以后处理还是你(法官)自己倒霉,到时候领导说他什么事都没干过,是你自己干的,你是成年人,又不是小孩,这个立案规定是七天,你为什么不立案?到时活该你倒霉。我们的人大会说:法院我们是管的,法律在那里明摆着呢,怎么可以不让老百姓不立案呢?到时侯,你(法官)都说不出哪个领导不让你立案,没有人睬你啦,很悲哀的。所以,我对一些法官及庭长说,你们可以开始立案了,不要等,该立案的应该先立案。

好了,我就说这些。

先生:我记录一点,你们反映问题,我都录入电脑。

冯正虎:你也跟费老师说,跟人大常委会还是要催。6月份人大代表不是要下来了吗?安排一些人大代表跟我们见见面,对于这个问题人大代表负有这个责任嘛。你跟费老师说我们有这样一个要求:人大代表6月份下来,让我们也跟人大代表沟通一下。听听人大代表有什么想法,人大代表认为我们的想法是合情、合理的,或许由他们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要比费老师提出,解决得更快些。好吧,就这样,打扰了!

2011年10月28日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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